你好我是10月31日辞职的原公司给我交了11月社保
您10月31日辞职,原公司为您缴纳了11月社保,通常应由您承担。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,离职后公司无义务继续为您缴纳。如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公司向您追偿,产生法律纠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您应承担11月社保费用。具体操作:1. 与公司协商,明确双方责任,按约定方式支付;2. 如公司追偿,及时支付避免纠纷;3. 自行前往社保局缴纳个人部分,需了解缴费流程、标准及时限,确保及时缴纳不断保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您的情况,常见处理方式有两种:一是与公司协商,确定社保费用的承担方式;二是自行前往社保局缴纳个人部分,确保社保不断保。选择哪种方式需考虑与公司的关系、个人经济状况及未来社保需求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,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,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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